没有遇到事的时候,总觉得法律尤其“高深的”知识产权离自己遥不可及,遇到事的时候就各种慌张不知所措。
 
今天,乘法君来叭一叭“商标抢注”的那点事,何为“商标抢注”,通俗来讲,就是自己用的姓名、商标和域名等因为没有事先注册,被别人抢先注册了,而且是故意而为,以便谋利。
 
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
 
01
 
“商标抢注”就在身边
 
“我昨天突然收到警告和索赔通知,说我公众号的名称侵犯了商标权,要求我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赔偿,那可是我做了一年多的公众号呀,名字都是我自己取的,粉丝都9000多个呢……”
 
“我们公司是做水果电商的,线上线下都停止营业了,因为突然收到警告和索赔通知,说我们的商标侵权,现在还在打官司呢……”
 
这是乘法君身边的朋友近期遇到的问题,相信不少朋友也会遇到类似问题,比如说之前B站的UP主“敬汉卿”,连自己的名字都被别人注册成商标了,然后被“权利人”要求停止使用“敬汉卿”,那可是人家身份证上写的真实姓名呀,你说冤不冤?
 
你觉得知识产权保护不重要,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出名,等你稍微有名气了,“长肥”了,别人就开始找你麻烦了,像李佳琪现在这么火,肯定也有很多人眼红想要抢注“李佳琪”这个商标。
 
果不其然,在乘法网上检索发现,5月20日,“李佳琪”确实就被注册了,不过一直处于待审状态。
 
02
 
如何认定“商标抢注”?
 


李佳琪
 
对于一个事实行为进行定性,必有其有法律依据,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恶意抢注商标”的初衷和动机。那么,这种主观动机又该如何判定呢?
 
首先,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其次,看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最后,看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那么,又如何判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呢?比如说,同行恶意竞争,之前有合作关系,熟悉商标抢注套路的个人或者机构等等。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倘若商标都没有注册成功,不是R标的话,都压根谈不上商标侵权,所以如果接到警告通知,第一时间去查询商标注册状态,如果还在公告期,赶紧提商标异议。
 
03
 
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增加内容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修改条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所以,如果遇到商标被“抢注”,先了解商标注册的进展状况,了解“权利人”的背景和目的,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商标尚未注册成功,赶紧提异议,自己或者找代理机构走商标异议流程。如果商标注册成功了,就要想办法申请商标无效,比如常说的“撤三”。
 
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下,商标作为最重要的品牌标识,至关重要,经营行为刚发生时或者稍有起色时,就赶紧注册商标,免得后期被盯上,费钱又费力且轻,重则一切归零。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就选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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