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就海豚创品(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原告)诉上海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多个子公司(简称被告)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停止侵害“阿柴枸杞”表情包美术作品(下图)著作权并赔偿原告损失28万元及诉讼费13832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及时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
 
 
据了解,“阿柴枸杞”表情包美术作品是设计师西风(艺名)的作品。该作品于2018年11月20日创作完成,随后在四川省版权局进行登记。2018年11月29日西风在微博(昵称:西风八爪)发表该作品,并在2018年12月29日将作品在内的系列作品上传至QQ、微信的表情包平台。“阿柴枸杞”多个系列的表情包均深受网友的喜爱,下载量很高。西风也将该“阿柴枸杞”系列作品上传至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Facebook(中文称“脸书 ”)上,受到国外众多网友的喜爱。2019年初,西风将该作品授权给本案原告用于生产、销售服装并有权提起维权。
 
 
2019年4月份,西风的微博粉丝在被告上海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服装品牌专卖店看到印有“阿柴枸杞”的T恤并告知西风。西风知道被告的抄袭行为之后,委托了原创易安(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全案知识产权维权咨询顾问方案。该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成由调查人员、公证机构和知识产权律师组成的专业维权团队。维权团队先后在全国各地(北上广、武汉、泸州、兰州等)通过现场购物取证,取得大量的一手的侵权证据。
 
 
2019年6月,本案代理律师代理原告到越秀法院正式立案,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100万元,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请求。越秀法院经审理查明并认为,原告提交了西风的作品登记证书和微博的发表记录,可以证明西风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涉案作品《阿柴枸杞2018日常篇四(10)》是Q版小柴犬的拟人化系列美术作品,涉案作品为Q版柴犬蹲坐地上,举起右爪,说‘Hi’的平面艺术造型作品,其构图及表达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同时,原告提交的公证书及时间戳购物取证证据等均可以证明被告在全国多个地方销售涉案的T恤。
 
 
据此,越秀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赔偿28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一审判决后,被告上海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诉,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本案圆满结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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