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附近见到袁辉的时候,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Polo衫,戴着细框金属眼镜,谈吐中混合了程序员与管理者两种不同的气质。今年47岁的他留着一头短发,手腕上戴着一块苹果手表,让他比实际年纪看起来更年轻一些。
 
“作为一个科技从业者,我非常尊重苹果公司,他们的产品和服务给全世界带来了很多价值和体验,但是我买的每一个苹果产品,都是付了钱的,那么反过来,如果你使用了我的专利,那么就请付出你该付的每一分钱。”说这话时,袁辉的公司上海智臻智能(以下称小i机器人)与苹果之间关于专利侵权的官司,已经打了八年之久。其间,法院的判决也曾多次反转。
 
不久前的6月29日,袁辉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他在2004年申请的“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苹果通过诉诸专利无效回避侵权官司的策略失败了。一时间,“中国AI创业企业打败国际巨头”的消息涌现出来。不过,接下来要继续进行的侵权官司,胜负还并未可知。但袁辉相信,这场漫长的马拉松,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了。
 
01
 
从微软出来创业
 
小i机器人比Siri早三年
 
2001年,学计算机出身的袁辉放弃了在微软的工作,开始自主创业。公司的第一个产品是一套邮件同步系统,据他说,这是全球第一个类似的系统,不过并未取得成功。非典疫情肆虐的2003年,QQ和MSN两大即时通信软件开始流行起来。“大家都不能出门,只能关在家里聊天,短信又很花钱。”袁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加班到深夜的程序员们想找人聊天的时候,却常常找不到人。
 
“我想,不行就自己创造一个人出来吧。”在2003年底的一个深夜里,袁辉决心创造一个聊天机器人。这个名为“小i”的机器人诞生后,首先登陆了MSN平台。袁辉让自己的同事们每天告诉20个好友,“我认识一个新朋友,他聊天非常有趣”,于是,“小i”就这样靠着口口相传的“病毒传播”拥有了第一批用户。此后,“小i”还陆续拓展到QQ、短信和WAP端。
 
2004年,是小i的诞生之年,也正是在这一年,袁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而Siri的成立,是在3年后的2007年,其被苹果收购,则要到2010年。
 
从苹果的Siri到微软的小冰,从百度的小度到小米的小爱,这些能够聊天、查询信息并与人们互动的智能语音助手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如此多的聊天机器人产品中,小i机器人为何独独选中了苹果的Siri进行侵权诉讼?
 
“实际上很简单,因为在2011年,他们是我们之后第二家发布这样一套系统的公司,而且苹果是在全世界都很有影响力的公司,所以他们一发布我们就看到了。而且这个官司也不是现在才开始打的,我们在2012年就在上海一中院起诉苹果侵权。”袁辉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确认一个产品是否侵权,需要经过详细的技术评估和比对,而我们目前非常确信苹果的Siri落入了我们专利保护的范围。”袁辉指出,不仅是在聊天机器人这么一个产品的思路上,Siri在聊天功能的实现技术上,也侵犯了小i机器人的专利。
 
不过,袁辉也承认,在侵权官司几次开庭中,双方都请了相应的技术评估机构,也请了专家出庭作证。“侵权行为不会说因为某一方单独认为侵权或者不侵权就能成立,法院最后的判决一定是会依据多方事实来作出的。”
 
02
 
专利有效性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
 
八年里判决结果多次反转
 
小i机器人的法务负责人丁辰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6月29日接到最高法的判决之后,公司就已经在着手做准备工作,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丁辰指出,苹果公司在程序上已经没有其他途径来回避侵权官司了,因此后续的诉讼时间不会太长。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多次就此事联系苹果中国方面,但均未获得回应。
 
在此之前,这场诉讼战已经持续了整整八年。2012年6月21日,小i机器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公司专利侵权。在公开审理进行的过程中,苹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对于苹果的此番操作,多位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业人士都表示,这是专利诉讼中利用规则的常规操作:你告我侵权,我就去请求宣告你的专利无效,在专利是否有效的结论定下来之前,法院就不可能判定侵权成立。
 
“进行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诉讼,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拖得久了,有些原告就会撑不住,不得不放弃诉讼或者接受和解。”一位专攻知识产权的法律界人士表示。
 
经过两次审理后,复审委员会在2013年9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于是苹果继续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而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是苹果败诉,支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
 
不服裁决的苹果选择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乎袁辉意料的是,这一次,北京高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小i机器人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该专利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北京高院作出该裁决的重要依据是,该专利对于功能如何实现的说明不够详细,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公开性”。公开性的成立与否,也成为专利是否成立,以及侵权官司能否打下去的关键争议。
 
北京高院作出裁决后,小i机器人在2015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审。2016年12月,最高法裁定提审本案。而最高法最终的裁决,则是维持了北京一中院的判决,撤销了北京高院的判决,小i机器人专利的有效性,最终不再是一个问题。
 
03
 
面临巨大成本和舆论压力
 
诉讼马拉松进入冲刺阶段
 
“这个专利,从人与机器人交互的模式,到里面可能用到的具体的技术方式,比如指令或者自然语言的方式,比如经过什么样的流程进行处理,从技术的角度来说,讲得是非常清楚的。”面对“公开性”的质疑,袁辉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利审批的权威机构,从2004年接到申请开始,经过了5年的漫长审批,中间还有两三次打回来要求对内容进行调整,像创新性或者公开性这样的问题,对于专利来说是最基本的,不可能没有考虑到。而最高法的裁决也显示,小i机器人专利的成立,没有任何问题。
 
最高法的裁决,为小i机器人继续与苹果进行专利侵权官司亮起了绿灯。而在等来这一盏绿灯之前,袁辉表示,公司已经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坚持诉讼。
 
“因为官司不可能说随随便便就能坚持8年,而且面对的是苹果这样的科技巨头。我们付出了难以估量的成本,要请律师,要安排团队,要找相应的第三方机构。但是只要代价还能够承受,我们就愿意坚持。”袁辉表示,“如果这件事是对的,我们为什么不坚持呢?这是一个价值观和底线的问题。”
 
八年的官司下来,才刚刚确定专利的有效性。在这期间,Siri已经成为全球家喻户晓的智能语音助手,小i机器人虽然没有被专利官司拖垮,但仍然只是一个创业公司。2006年,小i机器人推出了全球首款中文政务智能机器人“上海科委海德先生”,2011年,小i机器人开始正式从B2C领域转向B2B2C领域,作为国内最早实践智能客服市场化应用的公司之一,目前已服务数百家企业,并在多个垂直行业的占有率位居领先地位,终端客户逾8亿。包括三大运营商、各大银行、华为联想等科技企业客服的后台,都广泛使用了小i机器人的技术。除了为金融行业及通用企业提供智能客服为基础的智能化服务以外,小i机器人也已将以自然语言处理为基础的认知智能应用于呼叫中心、智慧政务等领域。“这也是我们凭什么可以跟苹果公司战斗八年。”袁辉表示。
 
除了真金白银的诉讼成本,袁辉还要面对舆论的压力。“最开始刚刚启动这场官司的时候,我们受到的非议和诟病是非常大的。为什么?因为无论是媒体也好,大众也好,大家一开始往往都会认为,这是一家小公司,是来碰瓷的,是来讹人的。”袁辉表示,而随着大家对公司和官司的了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自己“不是在碰瓷,而是真的有原创的、引领世界的这样一个技术”。
 
在袁辉看来,过去几年中,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变得越来越完善。“虽然过去已经花了8年,但我认为未来不会再花上8年。”袁辉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我相信应该会有更快的一个公正的判决,这是我们的信心和期待。”
 
“这场公里的马拉松,我们已经跑过了42公里,进了体育场,剩下就是195米的冲刺阶段了。”袁辉表示。
 
04
 
专家观点
 
判决反复因专利撰写略显简单
 
侵权一旦成立赔偿或和解价码会很高
 
崔哲勇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曾担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专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研究处处长。
 
新京报贝壳财经:苹果诉诸专利不成立,将侵权官司拖了8年,这是业内的一种惯常操作吗?
 
崔哲勇:诉讼的原告一方需要有诉讼的权利基础,作为专利诉讼首先的前提当然是专利权稳定有效。因此苹果公司依据专利法提出无效请求,希望通过将专利无效的方式来否定侵权成立,这是业内通常的法律手段,也是世界上通用的方式。
 
新京报贝壳财经:北京一中院与高院的相反判决,体现出专利成立与否判断中的哪些困难?
 
崔哲勇:本案在行政机关和各级法院的审判中结论有反复,根本的原因在于对专利文件中记载的技术信息的理解存在不一致。客观地说,小i机器人专利的撰写还是略显简单。对于这样一个基础性专利,如果是苹果公司来申请的话,专利文件达到一二百页都是可能的。但是本案这个专利写得非常简单。这样就造成了不同的人阅读专利文件给出的技术信息存在理解偏差的问题。本案审判结论经过多次反转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所以,对于专利案件,无论是对于它的有效性判断还是侵权判断,技术上的理解和认定都是最为基本和重要的,这也是案件审查的难点。
 
新京报贝壳财经:如何看待最高法的裁决?互联网领域的专利成立与否的认定标准与传统领域是否有差别?
 
崔哲勇:最高法的判决对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关于充分公开的审查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这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指南中的表述相符合,实际上对于业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互联网案件与传统领域案件在专利有效性判断上其实并无本质的区别,虽然在技术方案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在法律适用的标准上还是一致的。所以本案最高法的判决实际上针对任何领域都是可以普遍适用的。
 
新京报贝壳财经:国际巨头和本土创业企业,在专利诉讼面前,分别有着怎样的优势和劣势?
 
崔哲勇:专利诉讼是一个技术和法律结合的专业判断问题,而我国经历30多年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并且符合世界主流规则的侵权审判原则。在个案中,我认为国际巨头面对创业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在技术上确实侵权,那么也仍然会面临巨大的压力。但是国际巨头通常持有更多的有效专利,他可以通过向对手提起更多专利侵权诉讼的方式来寻求整体压力上的平衡。所以世界上科技巨头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最终大概率都是以和解或者相互许可的方式来终结。而且专利诉讼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周期长、举证难的问题,对于本地创业企业,在后续的诉讼中还可能会面临时间和经济上的大量投入,这也是这些企业的主要劣势。
 
新京报贝壳财经:以你的经验来看,这场侵权官司现在已经走过了多少进度?最终结果还需要再等八年甚至更久才能产生吗?
 
崔哲勇:目前小i机器人专利经过最高法的判决,已经相当程度上成为稳定有效的专利权。后续要经过侵权一审、二审或者可能的再审程序,侵权诉讼才刚刚开始。至于时间,我想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相关司法部门可以考虑加快进度来办理,时间应该会相对缩短。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专利有效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苹果公司是否还有办法继续避免面对侵权官司?
 
崔哲勇:在专利制度中,苹果公司可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或者直接在侵权程序中进行不侵权抗辩。目前第一种方式已经有相对确定的结果,虽然从法律制度上,苹果公司仍然可以提出新的无效请求,但是找到新的、有力的破坏专利有效性的证据难度一定会大大增加。所以苹果公司可能需要直接面对智臻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或者另一方面,通过与智臻公司沟通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毕竟当年Siri 在美国也面临过侵权诉讼,也是通过和解和向原告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解决的。
 
新京报贝壳财经:一旦被判侵权,苹果可能面临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有多大?是否还可能面对在中国市场设备上移除Siri等其他后果?
 
崔哲勇:一旦被判侵权成立,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苹果公司会面临侵权赔偿和停止侵权的责任。侵权赔偿的估算方法通常是根据侵权产品的数量和单个手机中专利所占的价值金额来计算的。这么多年来苹果在中国的手机销量应该有十几亿台,那么他所面临的赔偿额会是很高的。而移除Siri是停止侵权的一种可能的结果,苹果公司如果通过技术上的升级,能够使Siri避开专利的保护范围,那么也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升级前已经构成侵权的赔偿责任,苹果公司还是要承担的。
 
新京报贝壳财经:如果苹果选择和解,可能要付出的价码会有多高?
 
崔哲勇:成熟的企业在运用专利制度的时候,更多是为市场服务的。专利侵权诉讼,除了直接的赔偿费用之外,更严重的是面临的停止侵权责任的问题,因为这意味着市场的完全丧失。所以苹果需要综合自己的侵权可能性、侵权诉讼抗辩成立的可能性以及刚才说到的技术上升级规避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判断。最终的和解方案是综合衡量后谈判的结果。但是根据之前苹果在美国侵权诉讼中的和解金额,以及智臻公司为此付出的成本,和解仍然是一个很高的数额。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就选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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