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时,很多申请人对“专利费用减缓”的概念并不了解,或者不太清楚。甚至有很多申请人一听到专利申请可以请求费用减缓,就以为申请专利是不要钱的。
 
这样的理解存在了很大的偏差,所以,我们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下“专利费用减缓”的概念以及大致的流程介绍。
 
 
“专利费用减缓”,顾名思义,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即申请人可以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请费。
 
也就是说,这并不是有些申请人理解的,申请专利是不要钱的。该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费,该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费,这个还是不能少的。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目前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部分年费等。
 
详细包括以下四种:
 
1、申请费;
 
2、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
 
3、专利复审费;
 
4、年费(自首次缴纳年登印费算起,共10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曾联合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其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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