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这个特殊的年份,飞速发展的国力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并存。有人步入职场,把年轻变成“资本” 了解自己;有人更有勇气,在创业中不断“试错” ,在折戟后重整旗鼓。在创业的征途中,会遇到种种难题,小编特此奉上涉知产纠纷的法律tips,致敬初心理想,成就更好的你!
 
毕业生小王,30+,一番职海遨游后萌生创业之大计。某日,路过静安区某创业园区看见甲公司门外挂着“只需5万,做自己的老板”的广告牌。经了解,“茶颜悦色”奶茶是甲公司经营的主打奶茶品牌,正为打开上海市场正寻找商业合作伙伴。根据公司广告宣传:加盟商仅需支付5万元的加盟费,就可以使用“茶颜悦色” 品牌及系列经营体系,其中包括专业的服务培训、统一的门店装潢等,迅速实现“拎包当店长”的梦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小王考虑再三,决定抓住这个机会,与甲公司签订关于“茶颜悦色”奶茶店的加盟合同,并交付加盟费5万元
 
 
但是小王与甲公司在店铺选址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店计划一再搁浅。无奈之下,小王根据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条款,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知识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起诉前要查清所在区域管辖的法院,静安区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由普陀区人民法院管辖。
 
法 律 解 释
 
根据2018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浦东新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杨浦区、黄浦区、虹口区、宝山区、崇明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普陀区人民法院管辖普陀区、静安区、嘉定区、青浦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TIPS  2
 
经过一番波折,小王的奶茶店终于开业,但好景不长,络绎不绝的客流只是开业时的昙花一现,更多时候门庭冷落,这让小王愈加烦躁。望着萧条的门店生意和自己日渐稀疏的头发,小王琢磨着困中求变。他在某网上找了一家五星评分的软件开发乙公司并与之签订软件开发合同,由乙公司为小王量身开发设计一款“王牌奶茶”APP,采用线上销售的模式扩大经营。但是,小王与乙公司在“王牌APP”的开发上产生了分歧。
 
一气之下,小王又拿出合同,根据前一次起诉的经验,一纸诉状将乙公司告到了法院。
 
知识点:涉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均在本市的,专利、技术机密、计算机软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法 律 解 释
 
根据2016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本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市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TIPS  3
 
几经周折,小王的奶茶店终于红火起来,腰间的钱袋子也越发鼓当。没想到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突然造访,小王被告知,网上有人匿名举报他的奶茶店涉嫌假冒知名商标“茶颜悦色”,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调查,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夜晚,小王躺在床上,想着这几年创业艰辛转眼化为泡影,辗转难眠。一气之下,小王又双叒叕翻出了当年与甲公司签署的合同,准备去法院讨说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一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他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特意在网上搜索找到了上海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规定。第二天一早,小王捧着一个厚厚的诉状材料出现在法院的门口。
 
知识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知识产权做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的第一审行政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 律 解 释
 
根据2018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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