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标权者,遭遇商标侵害一定是烦恼。 结果,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品牌就像自己养育的孩子一样,每天都在为其成长倾注心血。
 
依照法律规定,商标权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依法拥有专用权,除非他人允许,否则在同一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57条规定
 
商标法第57条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深圳商标律师就选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
 
当我们遇上商标侵权的时候,首先要收集证据、拍照、截图,接着发律师函通知对方,让对方赔偿以及删除信息、最后想工商部门投诉,最后想人民法院起诉。
 
广东鼎仁律师事务所是深圳一家处理过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律所,旗下律师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丰富的理论知识,帮助了许多客户最大程度的维护了权益,咨询热线:18826578690,深圳专利侵权律师就找鼎仁律所!
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点我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