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专利申请20年,期间也时不时地碰到专利权人,会因为忘记缴纳专利年费而被终止的情况,大部分通过我们的补救措施,专利权得到重新恢复,但也有因此失去专利权的。
 
今天就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作一次系统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利权因欠费终止的话,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去专利局办理恢复手续,现场缴纳年费,这样手续办好专利可以继续使用。这里要特别注意这个期限,如果超过有效期,则当事人不能再主张专利权,其他人就可以使用。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可以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恢复,恢复费1000元。但超过两个月期限后,专利权就彻底失去了。
 
如果再用同样的方案去申请新的专利,则原有已经失去了专利权的专利会影响到后申请的新颖性,因此,新申请的专利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综上所述,专利权保护有一定期限,持有专利权的,需要每年缴纳年费,如果没有及时缴费导致欠费的话,专利权会被临时终止。专利局会给当事人送达终止通知书,其拿到后在两个月内可以办理恢复手续,去专利局缴费并说明情况,逾期处理的专利权不再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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